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商务厅、潍坊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2年成立的综合性国有拍卖企业,是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的潍坊市首家拍卖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潍坊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具有公物拍卖资格的拍卖企业,山东省拍卖行业20强拍卖企业,中国拍卖行业协会AAA级拍卖资质企业;是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事单位,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一、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固定资产2000多万元,拥有27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一座,占地13亩的大型分类库区一处,可提供6000平方米用于机动车停放、展示,区域内无死角全天候监控,拍卖厅、展示厅设施齐全、功能完善,公司办公环境优雅、设施设备先进、现代化的运作机制和科学管理制度为开展业务活动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公司地址为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338号。下设司法委托拍卖部、公共资源拍卖部、社会委托拍卖部、金融资产拍卖部、艺术品拍卖部、网络信息服务部、财务部、综合部等部门,现有职工31人,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汇集有拍卖、财会、经济、法律、评估等诸多方面的专业人才。其中国家注册拍卖师7名,会计师4名,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2人,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3人,法律顾问2人。全体员工都接受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组织的拍卖从业人员培训,并获得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同时,公司还在潍坊市辖区内的县市区设立了办事处等分支机构。
二、内部管理制度
为把公司做好做大做强,我公司建立了一套规范、实际、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还具有一套顺畅、有效、到位的监督体系,从而保障了公司工作业务的正常、优质、高效运行。近年来,公司相继出台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拍卖业务操作规程、人事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针对这些制度的可操作性和落实情况,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充实和完善,逐步细化、量化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并增加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和 经济奖惩措施,拍卖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三、经营范围及经营策略
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机动车、农副产品、股权、债权、无形资产、艺术品、其他[国有(集体)产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营权、行政机构及法院罚没物和判决物、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实物资产等]等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多个领域。
公司确立以“打造最佳拍卖平台、提供最佳专业服务、创造最佳增值空间”为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实施“管理、诚信、人才、服务、创新”五大经营战略,树立“规范运作、守法经营、真诚服务”的企业形象和品牌,经过二十余年的雕琢与历练,已发展壮大成为规模性企业。
四、信用资质
公司致力于热情服务社会各界,成绩斐然,连续多年获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潍坊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1997年成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首批会员单位,2015年成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单位,1997年成为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2008年成为潍坊市拍卖行业协会会长单位;2001年-2010年连续九年被为山东省拍卖行业协会“先进拍卖单位”,2011年度被评为山东省拍卖行业20强拍卖企业,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潍坊市“明星服务企业”称号,2002年-2015年度被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为“AA拍卖企业”,2017年度被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评定为“AAA拍卖企业”,A类纳税信用单位,企业资信等级被潍坊银行确定为最高级“钻石级”,2009年-2011年被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12年-2016年被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些荣誉称号的获得无疑是对我公司拍卖工作成绩的最大肯定。
五、专长及经营业绩
在拍卖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公司成立至今,先后举办了1000余场拍卖会,拍卖成交额100亿元以上,实现收入5000万元以上。服务领域涉及到社会经济的各个阶层,包括司法、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组、其它机构及个人委托的拍卖,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房地产拍卖
公司成立至今先后接受政府部门、法院、金融机构、企业及破产管理人等机构的委托,对青州市凤凰楼房地产、潍坊奥丽洋大楼房地产、潍坊新华大厦主楼、安丘农联社及供电公司营业房32处、潍坊华光精工设备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办公楼、厂房、潍州路沿街房等大中型房地产项目实施了公开拍卖,拍卖项目涉及在建工程、厂房、写字楼、商铺、外销公寓、普通住宅等,成交金额10亿余元。
通过以上多种项目的拍卖,我公司积累了丰富的房地产拍卖经验,取得了优秀的拍卖业绩,并且锻炼出一支策划、拍卖房地产的专业队伍。
(二)土地使用权拍卖
自我公司成立以来,接受潍坊市各级人民政府、法院、金融机构等部门的委托,先后对诸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寿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青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临朐县旧城改造项目拆迁开发权、临朐县土地熟化及开发权等多处项目实施了公开拍卖,成交金额60亿元以上。
(三)机动车拍卖
我公司成立以来公开拍卖旧机动车5500余辆,成交金额达1.7亿元。曾先后为潍坊市各级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司法机关及大型企业集团等诸多单位完成了政府公务用车处置、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车辆改革、罚没车辆处置、抵债车辆处置等多场拍卖会,使国有资产得到了公开透明的处置,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人情交易,为车辆处置变现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
(四)股权、债权拍卖
股权、债权拍卖是近几年来新兴的拍卖标的,为了向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股权、债权拍卖服务,我公司先后引进了多名有一定金融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为保障以上标的拍卖成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特殊的拍卖商品,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多方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在与相关机构多次沟通后,先后多次接受胜利油田固井技术有限公司和临朐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亚星化工集团等部门的委托,成功拍卖了临朐县胜潍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整体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山东海化集团部分债权等许多项目,实现拍卖成交额10亿余元。在实践中探索并掌握了一套完整的股权、债权拍卖程序并建立了稳定的客户关系。
(五)无形资产拍卖
无形资产具有客户群相对稳定的特点。我公司接受政府部门、法院等有关权利人的委托后,相关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拍卖方案,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推介。举办了三十余场涉及广告冠名权、特许经营权、经销权等无形资产的拍卖会,成功拍卖了潍坊市出租车经营权、“曲美”减肥保健品山东境内各地区经营权拍卖会、潍河汶河渠河弥河四大河流河道砂场采砂经营权、安丘余家河水库采砂经营权、临朐弥河河段河面养殖权、寿光市路灯杆广告经营权、中日韩广告经营权、潍坊市风筝会广告经营权等诸多项目,成交额达2.6亿元,赢得了委托人、买受人的一致好评。
分类: 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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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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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警方拍卖网贷案涉案车辆被抢光
昨天上午10点,有一批豪车在阿里拍卖平台上低价开拍。
车辆的拍卖方均为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车辆的来源是“网贷案”涉案车辆,有奔驰、路虎、玛莎拉蒂、法拉利等等。
拍卖原本是持续到今天上午10点的,根据拍卖规则,如果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越是豪车争抢越激烈,法拉利、保时捷等均争抢到将近11点。
到中午11点,本次拍卖实际处置41辆车(原本42辆,有一辆因无法上拍在开拍前中止),全部成功拍出。拍卖成交率100%,平均溢价率高达46.9%。
成交价最高的为法拉利FF,起拍价106.7万,成交价162.3万,溢价率52.1%,它也是本场最受欢迎的拍品,竞价次数达到174次,延时148次。想来确实划算,这辆法拉利FF是2014年上牌,当时的指导价是560万元,总共才行驶了3.8万余公里,车况良好。全程一共16人参拍,1.5万人围观。
一辆起拍价为67.9万元的法拉利加利福尼亚最后以101.5万元成交。
一辆明黄色的保时捷cayman,47.2万元成交。
“宝马320i”16.5万元起拍,21.5万元成交;
玛莎拉蒂总裁32万元起拍,56万成家;
保时捷卡雷拉66万元起拍,89.4万元成交;
“特斯拉model”47.5万元起拍,69.3万元成交;
拍卖中有一批摩托车,不要小觑。玩摩托的人知道,都是本田、川崎、杜卡迪、宝马等,还有一些经典限量版,起拍价多在10万元上下。
以其中一辆浙A牌照的宝马C-Evolution电动摩托车为例,尚未开拍,该车就已经收获了1.15万人次的围观,成为这批待拍车辆中毫无争议的“人气之星”。
这辆车来头并不小,作为宝马的第一款量产电动摩托车,2016年,C-Evolution一经推出就吸引了众多关注,欧洲更是多个国家的警察也装备了这辆车。
参拍的这辆是2016年5月上牌的,行驶里程仅有2000多公里,该车型刚在国内上市时,价格差不多20万元起。昨天2.8万元的起拍,今天7.6万元成交。
整场拍卖中溢价率最高的是一辆雪佛兰科鲁兹,起拍价1.2万,成交5.2万,溢价率高达333.3%。
这批车辆的来源是“网贷案”涉案车辆,大多数车辆都很新,有的是2018年才上牌,摩托车也大多数是限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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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拍平台拍卖规则
保证金规则
1,缴纳次数
每参加一次标的竞拍,均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2,缴纳金额
根据每一款拍品单独设置了保证金金额,在报名时,竞买人可根据竞买的标的合并缴纳保证金。
3,缴纳方式
竞买人(含优先购买权人)需在拍卖结束前完成报名缴纳保证金。通过线上缴纳的保证金会锁定在拍卖平台账户内。如竞拍出局,保证金会在竞拍结束后自动退回到您缴纳保证金所用的账户中,若竞拍成功,保证金会自动转入拍卖企业账户。
4,锁定期限
如果拍品拍卖成功,买受人保证金将转化为部分拍卖款直接划扣给拍卖企业指定账户,其余竞买不成功者保证金在1-2个工作日内释放。如果拍品拍卖不成功,则所有竞买人保证金都将在1-2工作日内释放。
延时规则
1,出价延时的概念
出价延时是指,当拍品进入到限时竞价时间,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周期的时间继续倒计时。
2,出价延时的基本规则
在设置了限时竞价时间的拍品进入限时竞价时间(以系统接受竞价的时间显示为准),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竞拍,那么该次拍卖时间在此次出价的时间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到一个限时竞价时间,循环往复直到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
3,出价延时举例说明
比如:假设某件拍品的限时竞价时间为15秒,拍卖结束时间是8月8日22点整,如果在8月8日21点59分55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拍卖结束时间自动延长至8月8日22点00分10秒;如果在22点00分04秒有竞买人出价,那么系统将自动延时到22点00分19秒……以此类推,直到最后没有新的竞买人出价,那么该拍品的竞拍结束。
成交规则
拍卖结束时,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通过网络拍卖平台系统进行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成交后,最高应价者成为买受人,最终获得该拍品。
出价规则
1,出价只能大于等于起拍价。
2,出价者在自己首次出价领先的状态不必等有人出价既可以再次出价。 之后的出价可以自己超越自己,即之后可连续出价。
3,默认按照加价幅度出价,也可通过 + 号、- 号出价(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
4,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5,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6,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中拍平台拍卖规则
第一部分 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了规范拍卖人通过本在线拍卖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实施的网络拍卖行为,确保本平台安全有效地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二、适用范围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拍卖企业(以下称“拍卖人”或“拍卖公司”)在本平台举行网络拍卖活动适用本规则。
三、术语定义
本规则所称的相关术语,除另有约定以外,其意义如下:
网络拍卖(亦称“网拍”),是指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通过本平台实施的符合拍卖法规定的拍卖活动。
网络竞买人,是指选择网络拍卖方式竞购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拍卖公告等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竞买须知,是拍卖公司针对某一场拍卖会所撰写的关于竞买人报名手续的办理、保证金的缴纳、拍卖成交后的拍品结算交割、违约处理、瑕疵声明等相关文件。
特别约定,是拍卖人与竞买人之间对拍卖活动涉及到的事项中,没有法律法规和规则强制性和禁止性规定的部分自行达成一致的合同性文件。在其有效成立后,构成拍卖合同的一部分。
网络买受人,是指经拍卖师确认、以最高出价竞得拍卖标的网络竞买人。网络买受人在网上出价是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平台应用
本平台是电子信息技术在拍卖会中的应用。拍卖人可应用本平台依法组织网络拍卖会。
五、硬件配备
应用本平台的拍卖人、竞买人及其他用户必须根据本平台技术要求,配备使用本平台的相关硬件设施(如电脑、微型摄像头、投影机和投影幕等)和网络接入条件。拍卖人在必要时应当配备监控摄像器,用于采集拍卖现场信息(如拍卖师主持、拍卖现场),将操作端的拍卖现场信息传导给客户端的竞买人。
六、本平台所有用户均应当按照《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实施行为,拍卖人、竞买人、其他用户违反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 与拍卖人相关的规定
一、拍卖人运用本平台,应当配备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客户导拍员若干名。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应当了解掌握本平台的技术要领,确保网络拍卖的正常进行。
二、拍卖人应当指派符合网络拍卖条件的拍卖师主持在本平台进行的网络拍卖活动。
三、审核网络竞买人资格
拍卖人必须对网络竞买人的资格进行审核,验证网络竞买人的身份证是否有效,拍卖保证金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网络拍卖特别约定是否签署,负责确认网络竞买人登录系统的认证码(手机短信)是否通知到网络竞买人。
四、发送(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品成交后,拍卖人应及时通知网络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拍卖人营业场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果网上买受人选择其他方式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拍卖人应当将《拍卖成交确认书》发送(送达)给网上买受人。
五、故障说明
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拍卖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拍卖公司必须制订应急措施,在网络拍卖前,告知网络竞买人网上竞价有风险。当异常情形出现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暂停拍卖,待网站恢复正常时重新启动拍卖。若竞价记录可以恢复的,重新启动拍卖后,起始价为网络中断时的最高有效报价;若竞价记录无法恢复的,起拍价为标的起始价。
通过本平台进行网络拍卖的拍卖人,承诺已经对可能发生的故障有充分准备,并放弃因此类故障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拍卖人在刊登拍卖标的或者上传其他图文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平台《拍卖标的刊登指南》等相关文档,并遵守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三部分 与竞买人相关的规定
一、竞买帐号、密码的使用
凡在本平台上以竞买人的帐号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被视为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竞买人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组织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拍卖企业。因黑客行为或用户故意或者过失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本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网上竞买风险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本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网络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认同和接受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拍卖会现场传导给客户端的拍卖标的图文信息和音频视频直播信号、拍卖师的主持、拍卖成交价的确认。
三、申请网上竞价
网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公告所载的拍卖登记的截止时间前向拍卖公司申请网上竞价,认同拍卖规则,签署承诺书。
网络竞买人线下登记的,应当将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本机构执照递交给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调取其网上注册信息进行核实。
网络竞买人线上登记的,应当将本人身份证件或本机构执照的扫描成影印件上传到拍卖公司,拍卖公司调取其网上申请信息进行核实。
四、交付保证金
网络竞买人必须在拍卖会前将拍卖保证金交付给拍卖公司,方可取网上竞价的资格。
网络竞买人可以到拍卖公司直接支付(现金或银联卡)保证金,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本票)缴纳保证金。
五、网上竞价权
网上竞买人办妥拍卖登记、所付拍卖保证金到达拍卖公司账户后,拍卖企业系统管理员应对其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拍卖企业为竞买人分配参与此次拍卖会的竞买账号及密码,并向网上竞买人发出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通知。
网上竞买人获得登陆权利后,方可进入网络拍卖信息系统参与网络拍卖。
六、查看标的
网络竞买人可以上网浏览拍卖信息,查看标的照片和文字说明;但拍卖人应为网上竞买人提供现场查看标的,了解标的情况的机会。拍卖标的的质量和数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网络竞买人在网上出价必须认同和接受拍卖标的的质量和存在的瑕疵。
七、网上出价
网上竞买人登录系统,在网络拍卖开始后,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阶梯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出价必须大于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
点击出价后,系统弹出对话框,网上竞买人点击“确认”即认同此价,不愿意出此价则选择“撤销”。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
八、成交确认书
鉴于网络拍卖会的特殊性,网络竞买人在网上竞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的,必须到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网络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属于违约,并不必然导致拍卖无效。拍卖公司有权追究买受人的责任直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支付标的价款
网络买受人必须按照拍卖规则及其与拍卖人签署的任何有效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价款和拍卖佣金。
十、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提货单》受领成交标的。
网络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成交标的,逾期领取成交标的的,承担标的保管费。
第四部分 附则
一、本平台所有知识产权和运营权属于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书面明确许可不得以框架显示本平台网站,不允许以“框架”或任何方式改变本平台网站的显示方式。
二、责任免除
作为中立的平台提供方,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拍卖参加人,不以任何方式介入任何拍卖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任何用户必须豁免本平台运营方的诉讼责任和义务方可使用本平台,否则,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本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拍卖活动,是由拍卖人自主主持并由竞买人自主参与。
本平台仅作为交易地点,不对交易所涉及的物品的质量、安全或合法性,拍卖信息的真实性或准确性,以及交易各方履行其在拍卖协议中各项义务的能力作出担保。
除特别声明由本站提供外,本平台上所有图文或者多媒体信息均为具体用户上传,平台不承担此类信息的任何法律责任。
三、本规则由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并解释。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变更和现实情况进行不定期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会在本平台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服务。您继续使用本平台服务的,即表示您接受经修订的协议。